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
闽经贸市场〔2008〕718号
关于对中石化森美(福建)石油有限公司
漳湾油库和长汀县师福加油站规划确认的通知
中石化森美(福建)石油有限公司、长汀县师福加油站:
根据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令23号)、《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》(闽经贸市场[2007]237号)、《福建省2001-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、2005-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》(闽经贸市场[2005]84号)等有关文件规定,经审查,你们分别申请扩建中石化(福建)石油有限公司漳湾油库、迁建长汀县师福加油站均符合规划,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。
二OO八年十月二十二日
主题词:商业 石油 规划 通知
抄送:商务部,宁德、龙岩市经贸委,长汀县经贸局,省档案馆现行文件利用中心。
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8年10月22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