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
闽经贸市场〔2008〕830号
关于三明金山加油站等12个项目规划确认或撤消的通知
三明金山加油站等10家企业,顺昌县经贸局:
根据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令23号)、《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》(闽经贸市场[2007]237号)、《福建省2001-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、2005-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》(闽经贸市场[2005]84号)等有关文件规定,经审查,你们分别申请的原址改造中石化森美(福建)石油有限公司三明金山加油站、龙海市榜山兴发电脑加油站,拟建福建三明华油仓储有限责任公司,迁建莆田市秀屿区笏石永兴加油站、福建省龙海市东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加油站、长泰县东陈加油站、中石化森美(福建)石油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溪美加油站,新建福建省平潭县中铭加油船闽平渔F0888、福州开发区增华燃料油贸易有限公司闽福州油0030、长乐营前亿丰加油船闽福州油0031均符合规划,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;同意撤消顺昌县岚下云秀加油站、顺昌县埔上河墩安辉加油站的规划确认。
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
主题词:商业 石油 规划 通知
抄送:商务部,福州、泉州市贸发局,莆田、漳州、三明、南平市经贸委,长乐、龙海、南安、秀屿、三元、平潭、长泰县(市、区)经贸局,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,省档案馆现行文件利用中心。